高铁红利的研究方法
沿着这一思路,笔者搜集了中国2013年之前首次开通高铁的51个县和县级市作为中国边缘城市的代表,较好的验证了高铁开通是否真的是没有输家的游戏。一方面,这些县城在高铁开通之前从未有过火车过境或停靠,这就排除了普通铁路对其经济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些县城在铁路线路上的话语权较小,同时,与中心城市相比其重要性也更小,从而这些县城开通高铁这一事件受其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较小。与此同时,将 “高铁县”的一般财政支出、地形、城镇化水平、距大城市的距离、是否有高速公路、人口密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等指标与同省未通高铁的县进行匹配,选择合适的“对照组”。
在搜集了中国51个高铁县以及相应的“对照组”之后,还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目前,中国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常常受到诟病,为避免统计数据失真对结果带来的影响,笔者采用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发布的2005-2013年全球夜间灯光数据来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夜间灯光数据记录了各地区晚上8:30到10:00的灯光亮度,并排除了自然火光、短暂性的光线和其它背景噪音等。由卫星探测的夜间灯光数据有以下优势:其一,卫星灯光数据不受地区间价格因素的干扰;其二,卫星灯光数据不仅包括GDP测算中由市场经济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同时也包括由非市场经济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因此能真实地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高铁县、市的得失
行文至此,故事仍停留在“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阶段,因为我们所看到高铁开通前后,县级市与“对照组”夜间灯光亮度的差异,可能并非受高铁开通这一事件影响,也许存在其它因素在影响着两组城市发展的轨迹。为获得更加确凿的证据,需要将其它影响因素一一排除。
第一个因素是高速公路的干扰,如果同一年正好有高速公路通车,则分析结果中就包含了高速公路的影响。为验证是否存在这种可能性,笔者通过查阅各县高速公路开通的时间,发现县级市高速公路贯通的时间都要早于其高铁开通的时间,两者没有时间上的重叠,说明高速公路的开通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谨慎起见,假定各县高铁开通时间都提前3年,按照上面的思路重新进行定量评估后发现,以2007年作为高铁开通的虚拟时间,“高铁县”和“非高铁县”的夜间灯光亮度没有显著的差异。
第二个因素是“对照组”中邻近的县也间接受到了高铁的影响,高铁的外部性导致两组城市不可比。在研究过程中,笔者采用了两种方法排除这一因素的影响:其一,假设邻县也开通了高铁,评估假想的高铁开通事件对邻县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其二,将邻县从“对照组”中剔除,用剩下的县重新进行分析。两种方法的结果都显示,高铁开通的外部性并没有影响到邻近县的经济发展,从而,排除了高铁外部性对结果的影响。
第三个因素是“高铁县”开通高铁的概率以及经济发展受到了未观测变量的影响,笔者虽然将影响高铁修建的主要因素在两组城市之间进行了匹配控制,但不可避免会遗漏某些未观测因素。为考察未观测因素对结论的影响,可以将2010年之后开通高铁的31个县作为潜在“高铁县”单独考察,由于这些县高铁通车时间晚于2010年,如果发现其2010年前后夜间灯光亮度就显著异于“对照组”,就可能是未观测因素影响了“高铁县”的发展轨迹,而非高铁开通事件。基于潜在“高铁县” 的研究发现,在2010年之后,潜在高铁县的夜间灯光亮度没有显著异于“对照组”,从而,可以排除未观测因素对以上结论的影响。
高铁红利分配的结构性调整
(文章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