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检验检测招标,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仲科发改[2020]18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检验检测
(二)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项目估算:18705697.00元。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位于潼湖生态智慧区东部,整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站前大道道路全长5.209km,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于潼侨大道交叉口,终点接智慧大道,规划红线宽60m,主线为双向八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设计60km/h。
(2)公交车站(地面)位于站前广场南侧,占地面积约10900平方米,预留站房一座,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3)站前广场(地面)占地面积约36500平方米,分地面广场及二层休闲景观长廊。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交通监控等交安设施)、桥梁(含立交、钢结构人行天桥等)、隧道(含明挖框架隧道及U型槽结构等)、排水、电气(含电缆沟及电力照明等)、绿化、建筑等。
具体实施范围及内容以规划批复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对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检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承载力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钻孔取芯法、锚杆抗拔试验检测、路基路面检测、钢结构检测、原材料检测等。 具体以质量监督主管单位审核的第三方检测方案为准。
(七)工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八)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试验标准。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四)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投标人需在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有登记备案(提供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截图或者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 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2. 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3.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五、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标书。
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为商务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流程完成相关的签署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注: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书面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为商务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在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3、电子光盘标书:电子光盘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为PDF文件,光盘内容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后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光盘盘面上需写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密封包装。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2-3270987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仲恺投资控股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叶工
联系电话:0752-225570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平大道49号东晖城建大厦七楼
交易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详细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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