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新建鲁南城际铁路菏泽至兰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济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建鲁南城际铁路菏泽至兰考段
批复文件显示,线路起自菏泽东站,经山东省菏泽市,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终至兰考南站。
线路全长84.95公里,设站三座,其中,新建一座。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远景年运输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项目建设工期三年半。
批复文件要求,要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
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重视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开发建设。
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
据了解,高铁规划建设流程相对复杂,需要:地方政府上报修建铁路的请示;出台规划并纳入铁路网;设计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论证研究;编制预可研报告并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并评审等多个环节。
此次,鲁南高铁菏兰段可研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标志着该段铁路前期工作取得关键进展,为尽早动工建设奠定基础。
(图片来源:齐鲁壹点)
据悉,鲁南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的重要连接通道,也是山东省“三横五纵”高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山东省有史以来建设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建设条件最复杂、沿线人口最多的铁路项目,对于促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沿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鲁南高铁总投资700亿,设计行车速度为350公里/时,为双线客运专线,全长494公里,东起日照,向西与郑徐客运专线兰考南站接轨。
线路分为日照至临沂段、临沂至曲阜段、曲阜至菏泽段、菏泽至兰考段4段。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济南段
线路起自濮阳东站,经河南省濮阳市,山东省聊城市、德州市、济南市,终至济南西站。
正线全长209.7公里,设站7座,其中新建5座。
聊城地区同步建设存车场。济南枢纽采用南部引入京沪高铁济南西站方案,同步建设本线与济南方向联络线,新建济南站至大明湖站联络线。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
最大坡度:20‰。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工程技术条件适当降低)。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000万人/年。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为409.3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86.5亿元,动车组购置费22.8亿元。
其中,山东省承担引入济南西站方案增加工程投资23亿元;
济南站至大明湖站增建三线投资15.4亿元,由山东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2.32、3.08亿元;
其余投资370.9亿元,资本金计185.45亿元,山东省出资110.95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61.73亿元),由山东省及济南市、德州市、聊城市财政安排出资;
河南省出资18.86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7.3亿元),由河南省及濮阳市财政安排出资;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5.64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
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本项目山东段由组建的合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河南段由河南城际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工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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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高速铁路建设的意见》。
为促进全省高速铁路(含城际铁路,下同)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现代化高速铁路网络,此次《意见》从强化规划引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六方面做出了相应要求。
《意见》提出,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全省高速铁路发展规划,规划需紧扣国家和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适应,充分发挥高速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的职责,对口指导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报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为高铁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便利。
财政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加大1000亿元规模的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力度。
省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300亿元省级引导资金出资任务,省级资金原则上与社会资金同比例认缴到位。
此外,增强铁路平台融资能力。积极推进省铁路发展基金市场化运营,发挥省级铁路建设投融资平台作用,努力实现铁路投融资与支出偿债能力间的平衡。省级采取资本金注入、政府债券、资源整合、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推进全省高速铁路快速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投资省铁路发展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全省高速铁路建设。探索建立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机制,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对建成运营亏损铁路给予补贴。
意见也明确了资本金分担比例。
对国家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履行省方出资人代表职责,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照5∶5比例分担;对省级主导建设的高速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由省与沿线市原则上按5∶5比例分担。
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境内征地拆迁费用,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额度计入股份,如实际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批复额度,超出部分按有关程序审计后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市域(郊)铁路、旅游观光铁路等其他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由相关市或企业自主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沿线各市政府负责)
(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e车网、e车网轨道交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