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20-2021年度6、8、10号线叉车定期保养委外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 项目内容 包括6、8、10号线共47台叉车的年度保养(年检)及年审。
1.2 项目范围6、8、10号线共47台叉车。
1.3 项目预算:¥21.66万元
1.4 预计开工、竣工时间 工期731天(日历天),预计2020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竣工。
1.5 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价人需具有近3年内(2016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叉车维修保养的单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价。[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6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综合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501)。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7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 9 月17 日至9 月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节假日除外)。
1.8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综合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501)。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 现场勘查 不组织
1.10 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
1.11 其他注意事项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1.12本项目联系方式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车辆中心综合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228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49
联系人:吴工、潘工
(来源:基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