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建设2013-2018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锡发改基础[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安装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
2.1.2 建设规模: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起于惠山刘潭站,至于太湖新城博览中心站,全线铺轨长度82.377km,正线全地下无缝线路敷设,共设车站18座(其中有道岔站8座、其中换乘站8座),信号系统参照城际铁路设计标准的CBTC系统设计。本工程设换乘车站8座、全线设具区路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一处、全线设天河停车场一座、设置维修中心一座、设置培训中心一座,全线初、近、远期按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数量为25列/150辆,近期配属车数量为55列/330辆,远期配属车数量为77列/462辆。(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监控信号安装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8684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9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2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全线设备安装、调试配合,信号机、转辙机、信号电缆、道 岔缺口监测、安装辅件的供货及2年缺陷责任期服务。包括系统的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进场验收、施工及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开通、预验收、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整个过程。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监控信号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申请人具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自2014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至少一条已开通的国内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安装业绩。(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原件必须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原则上无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因诚信库线上系统中内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③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财务要求: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他要求: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独立法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2.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自 2017-11-1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8-11-1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08-1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 9:00 时至2019年11月25日 17: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17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616
地 址:
无锡市清扬路208号清扬御庭15号601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赵莹
电 话:0510-82626996、13912366339
传 真:025-83325825
电子邮件:zhaoy@jcec.cn
(来源:基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