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1、2、3、4标)
发布时间:20190921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概况与规模:
2.2.1 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青羊区东坡路西三段七里沟站,止于龙泉驿区成龙大道龙华寺站,线路主要沿东坡路西三段、东坡路、青华路、青羊上街、锦里中路、小天竺街、致民东路、望江路、龙舟路、净居寺路及成龙大道敷设。
1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29.07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21座,其中换乘站15座,最大站间距3224m,为三圣花乡站至公园大道站;最小站间距659m,为小南街站至文翁石室站;平均站间距1393m。一期工程设龙泉车辆段一座(出入线长1617.5m),设主变电所两座,主控制中心设置在新苗,备用中心设置在龙泉车辆段。
2.3 监理服务期限:
土建施工监理1、2、3、4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2019年10月至2024年8月。保修阶段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9月起至2026年8月止。保修服务期起算时间与监理范围内工程时间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保持一致。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土建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盾构工作井与通风井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盾构法区间、区间联络通道、竖井、洞门、区间泵站及附属工程、排洪工程施工;既有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工作;管片及其它预制构件的验收(进场);与地铁同体或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电力廊道等对应线路的土建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
2.4.1 土建施工监理1标
(1)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含泄压井)~七里沟站~老马堰站~培风路站~瑞星路站~东坡路站~青华路站(不含)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既有线改造等土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盾构工作井与通风井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盾构法区间、区间联络通道、竖井、洞门、区间泵站及附属工程、排洪工程、出入口市政接驳、排水管网接驳施工;既有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除、还建等工作;管片及其它预制构件的验收(进场);与地铁同体或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电力廊道等对应线路的土建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
(2)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含泄压井)~七里沟站~老马堰站~培风路站~瑞星路站~东坡路站~青华路站(不含)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等的人防及防淹门工程、冷却塔基础土建施工的监理工作。
(3)相应施工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工程;河道沟渠改移改造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大三线施工;小三线迁改配合;产权单位负责施工但未负责监理的工程;临电引入施工工程;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临时交通信号、系统监控施工工程;围挡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建(构)筑物的迁改、房屋拆迁、绿化工程、压力井及其市政主管网的管道工程等监理工作。
2.4.2 土建施工监理2标
(1)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青华路站(含)~杜甫草堂站~青羊宫站~小南街站(含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文翁石室站(含10号三期文翁石室站)及17号线二期区间(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地下一层物业开发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及矿山法区间等土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盾构工作井与通风井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明挖法区间主体与附属工程,盾构法区间、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区间联络通道、竖井、洞门、区间泵站及附属工程、排洪工程、出入口市政接驳、排水管网接驳施工;既有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除、还建等工作;管片及其它预制构件的验收(进场);与地铁同体或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电力廊道等对应线路的土建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
(2)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青华路站(含)~杜甫草堂站~青羊宫站~小南街站(含17号线二期小南街站)~文翁石室站(含10号三期文翁石室站)及17号线二期区间(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地下一层物业开发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等人防及防淹门工程、冷却塔基础土建施工的监理工作。
(3)相应施工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工程;河道沟渠改移改造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大三线施工;小三线迁改配合 产权单位负责施工但未负责监理的工程;临电引入施工工程;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临时交通信号、系统监控施工工程;围挡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建(构)筑物的迁改、房屋拆迁、绿化工程、压力井及其市政主管网的管道工程等监理工作。
2.4.3 土建施工监理3标
(1)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文翁石室站(不含)~华西坝站~新南门站~望江路站~三官堂站~净居寺站~四川师大站~娇子立交站~幸福梅林站(不含)及华西坝站与华西医院地下连接通道土建工程、新南门站负一层物业附属结构土建工程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既有线改造等土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盾构工作井与通风井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盾构法区间、区间联络通道、竖井、洞门、区间泵站及附属工程、排洪工程、出入口市政接驳、排水管网接驳施工;既有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除、还建等工作;管片及其它预制构件的验收(进场);与地铁同体或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电力廊道等对应线路的土建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
(2)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文翁石室站(不含)~华西坝站~新南门站~望江路站~三官堂站~净居寺站~四川师大站~娇子立交站~幸福梅林站(不含)及华西坝站与华西医院地下连接通道土建工程、新南门站负一层物业附属结构土建工程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等的人防及防淹门工程、冷却塔基础土建施工的监理工作。
(3)相应施工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工程;河道沟渠改移改造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大三线施工;小三线迁改配合;产权单位负责施工但未负责监理的工程;临电引入施工工程;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临时交通信号、系统监控施工工程;围挡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建(构)筑物的迁改、房屋拆迁、绿化工程、压力井及其市政主管网的管道工程等监理工作。
2.4.4 土建施工监理4标
(1)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幸福梅林站(含)~三圣花乡站~中间盾构井~公园大道站~龙华寺站~出入段线明挖区间(含)及龙泉车辆段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车辆段等土建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车站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盾构工作井与通风井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盾构法区间、区间联络通道、竖井、洞门、区间泵站及附属工程、排洪工程、出入口市政接驳、排水管网接驳施工;既有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除、还建等工作;管片及其它预制构件的验收(进场);与地铁同体或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电力廊道等对应线路的土建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
(2)包括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幸福梅林站(含)~三圣花乡站~中间盾构井~公园大道站~龙华寺站~出入段线明挖区间(含)及龙泉车辆段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全部车站及盾构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等的人防及防淹门工程、冷却塔基础土建施工的监理工作。
(3)相应施工范围内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工程;河道沟渠改移改造工程;管线悬吊(保护);大三线施工;小三线迁改配合;产权单位负责施工但未负责监理的工程;临电引入施工工程;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临时交通信号、系统监控施工工程;围挡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建(构)筑物的迁改、房屋拆迁、绿化工程、压力井及其市政主管网的管道工程等监理工作。
以上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也包括对土建、装修、机电安装、系统、轨道相关专业的接口协调,发包人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力,监理人应接受上述工作的调整。具体工程内容见招标图纸和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及能力: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铁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来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2站2区间(含盾构区间)的土建施工监理业绩;
3.1.3 项目总监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持建设部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要求,至少曾担任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土建施工监理的总监/总监代表(副总监)。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监/副总监(成都地铁工程范围内收尾项目除外),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
3.1.4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就本批次招标4线路(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中的不超过3条(含)线路、每条线路不超过2个(含)的监理标段进行投标。各条线路之间任何人员不得相同,同一线路各标段人员可以相同。若投标人所投线路超过3条,则将被否决所有投标;若投标人所投标段在同一线路超过2个标段,则将被否决该线路所有投标;若各条线路之间任何人员存在相同的情况,则相应标段将被否决投标。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在2个标段中标,但同一条线路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之规定。
3.5 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9月21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divo.cn/suneps/login.js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技术:王工 电话:028-61639470
商务:李工 电话:028-68174819
传真:028-61639337
(来源:基建通)